国有望进一步放松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管制,将允许个人发起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周三登载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新增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以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

根据意见稿,成立农商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银行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均可发起设立。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意见稿还规定,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0%。

除了农商行,自然人还可发起设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村镇银行,符合条件的农民可发起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但贷款公司的发起成立未对个人开放,必须是由单个境内外银行机构全额出资设立,其主要监管指标要符合银监会等监管层的规定。

近期中国加大了金融领域的开放速度,密集出台金融改革措施。

中国银监会曾在9月末表示,计划允许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领域。与此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9月30日挂牌成立,外界预计自贸区将成为中国政府实施金融改革的试验场。上述新规也是近期金融政策的一部分。

目前市场人士还在等待中国11月份召开的三中全会,预计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领导层将在会上拿出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改革方案。

上述意见稿还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及机构终止等事宜做出了详细规定。该意见稿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

Shi 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