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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认定这位前中共高官犯有受贿、贪污及滥用职权罪。薄熙来曾是中共党内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对他无期徒刑和没收个人财产的判决使围绕此案的一些大问题得到了解答。然而这桩政治案件仍存在一些尚未明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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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小谜题就是,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到底是扇了重庆市前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一个耳光、还是打了一拳。
诚然,和薄熙来的家庭和友人的政治前途、以及被称为“重庆模式”的经济发模式相比(甚至和今后能否再次唱响“红歌”相比),上面这个问题可能没有那么重要,但这却是在持续了五天的审判中反复被提到的次要问题之一。这些次要问题非常令人好奇,使得庭审有时看起来像是一出肥皂剧,而不仅仅是一场“政治剧”。
王立军去年年初曾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寻求庇护,从而引发了一连串最终导致薄熙来落马的事件。王立军在证词中称,薄熙来去年1月份在两人会面时打了他一拳。就在这件事发生的前一天,王立军提出英国商人海伍德之死可能和薄熙来的妻子有关。
王立军在证词中描述当时的场景时称,他(薄熙来)突然打过来一拳,打得我的左耳,不是一巴掌的问题,我身体稍稍动了一下,我发现我的嘴角流血,耳朵流东西。薄熙来随后在证词中反驳了王立军的说法,称其只是扇了王立军一耳光,并称自己“没有练过拳术”。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动手打警察或是掴警察耳光通常都是不明智的,打公安局局长就更不用说了。但不管原因如何,在薄案中无论是检方还是辩方,似乎谁都不太重视薄熙来打人一事。
薄熙来没有否认的一点就是他动了怒。他说,在打了王立军一耳光后,他在气急之下又摔了一只杯子。
据薄案一位证人的证词显示,薄熙来说,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像这只杯子——完了。
在打人事件发生后,重庆某医院的两位医疗专家曾前往公安局查看王立军伤情。庭审记录显示,两位医生发现王立军的一只耳朵有被外物击中的症状,而且他当时很疼痛。
辩方对此事轻描淡写,称薄熙来当时只是太愤怒,薄熙来则暗示称,他这么愤怒也是有情可原,而且不管怎样,打人耳光都不是他的作风。
法庭没有浪费更多的时间去细究谁的证词更可信,也没有指出这件事是不是薄熙来滥用权势作风的一个写照。
但有一点很清楚:无期徒刑判的真不轻。
William Ka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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