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hua/Zuma Press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很多来自湖南的大米受到了污染。图为湖南一处梯田中劳作的农民。

府检测显示,在中国华南大都市广州销售的大米中,近一半受到镉污染。这一消息引发消费者的愤怒,即中国的主食也未能逃脱已经影响中国空气、水和土壤的大面积污染。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该局在今年一季度于当地餐饮环节抽检的18个批次的米及米制品中,近一半出现镉超标的情况。镉是一种致癌金属,可令人体肾脏严重受损。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土壤中已经发现浓度过高的镉。

消息一出,网上一片愤怒。中国近来还发生了一系列其它污染丑闻,其中包括上海黄浦江面上漂浮的腐烂死猪,以及今年早些时候北京严重污染的空气。

一位新浪微博用户写道,先是水,然后是我们呼吸的空气,现在是土壤,这还让人怎么活?我想我们总是可以搬到国外或外太空去吧。

社交媒体的批评对于中国内地有关污染的争论一直起着关键性的推动作用。中国国家媒体也越来越直白地报道环境问题,这表明中国新任领导人开始试图解决普通百姓愈发担忧的生活质量问题。在愤怒的社交媒体用户发起行动后,今年早些时候北京开始发布更准确的空气质量数据。

食品安全是人们尤其关注的问题,因为积年工业发展产生的部分污染物会渗入土壤,进而存于地里所生长出来的粮食作物。据2011年南京农业大学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内地出售的所有大米中,约有10%受到镉污染,这是使用工业污水灌溉农作物、倾倒工业废物和过量使用化肥的结果。


在中国,土壤污染物还包括高浓度的铅和砷。2006年,中国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0年调查完成。但今年早些时候北京一位律师要求了解调查结果时,却被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回绝。

民众本已对有关部门紧握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数据感到气愤,而那些部门又打着国家秘密的幌子不予公开数据,更是让人们怒火中烧。中国政府部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信息公开的做法屡见不鲜。中共党报《人民日报》也通过新浪微博的账户质疑这种做法,说这是“拒绝公开的四字箴言”。

此外,还有一件让网友愤怒的事是,有钱的中国人(包括那些制造了污染问题的工厂老板)可以移民,带着家人去国外生活。另一位用户写道,我们应该阻止中国人移居海外,如果我们能做到这点,这些企业就不敢这样污染了。网民还在网上传播有骷髅头标志的卡通饭碗等形象。

一些分析人士说,中国政府之所以拒绝发布土壤污染数据,部分原因在于担心该数据会引发社会动荡。有关土壤污染的准确描述可能会促使消费者抵制污染地区生产的粮食,从而危及农民的生计。此外,抗议者和活动人士要求关闭污染厂矿的呼声也会更高,而那些生活在土壤被工业废物污染地区的人们也会要求巨额赔偿金。

工业高速发展占用了可耕地的供应,中国现在面临养活本国人口的巨大任务。发布对土壤质量的准确评估数据会给粮食供应带来更多压力,给中国政府的粮食自给政策带来挑战。中国认为粮食自给在战略上势在必行。

作为对广州大米丑闻的回应,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本周撰文向消费者建议,不要长期食用一个地方出产的粮食,应该尽可能分散化,降低风险。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显示,此次抽检镉超标大米每公斤含镉在0.21毫克至0.4毫克之间。而中国政府规定每公斤大米含镉上限为0.2毫克。

问题大米主要来自毗邻广东的湖南。得益于其丰富的农产品,湖南传统上被称为“鱼米之乡”。所有这些大米都产自中国农业部门常见的那种小型大米加工厂。中国农业产业地域性特点很强,主要由中小企业构成,想要统一标准较为困难。上周末广州市有关部门说,此次抽检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

作为中国华南最大的城市,广州市有关部门最初拒绝透露大米生产者的名字,这引发民众更大反弹。后来政府屈服于压力,在上周末公布了涉事的大部分小型粮食加工厂的名字。这些大米加工企业包括湖南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湖南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湖南攸县石羊塘日星大米厂以及湖南衡东县大浦镇东洋米厂。记者无法联系前述湖南大米厂置评。涉事的还有一家名为东莞市道 金盈米制品厂的广东米厂。该厂一位员工说,他对此事毫不知情。

政府表示,已对问题大米及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并表示将继续大力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检工作。

由于多年来的工业发展,重金属污染现象在整个中国都很常见。经常可以在污染条件下种植的菠菜和菜心等绿叶蔬菜中发现镉。香港一位生物学教授黄焕忠说,如果大米中的镉含量超标,那么种植大米的土壤一定已经受到严重污染。黄焕忠教授曾广泛研究内地土壤污染问题。

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日本曾爆发“痛痛病”,病因就是受镉毒害的民众得了软骨症。

专家说,从土壤中去除镉的过程代价高昂,可能需要长期种植某些植物以帮助土壤消除毒性。镉自身不会降解,能在人体内留存数十年。

当地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有回应记者的置评请求。

TE-PING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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