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广
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8月5日在该省维稳工作会议上强调,“维护社会稳定,根本的出路是建设法治社会”,“要坚持依法办事,扎实推进公正司法”。

作为主政一方的地方大员,有此认识,难能可贵。中国目前的维稳,已陷入一种困局。这种困局既是利益矛盾凸显引致的,更是由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式、手段和方法造成的,就像很多人讲的,维稳本身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在制造更多的问题。所以,结果必然是越维越不稳。

要走出维稳的死胡同,第一步是必须反思对“稳定”的认识。任何社会都需要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但如果因此把稳定上升到压倒一切的地步,成为执政党最重要的施政价值目标,则值得商榷。

出现这种认识上的失误,可能与执政党和政府把两种“稳定”混淆起来有关。在执政党的话语系统里,存在着两种“稳定”。一种“稳定”是指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的安全,这个意义上的“稳定”,执政党和政府从来都是高度警惕的;另一种“稳定”是指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维稳就是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本来,作为维稳的“稳”主要是指第二种。但由于有上世纪80年代“六四”的教训,对于执政党和政府来说,保持社会大局的稳定就成为头号的执政目标。邓小平在1989年 2 月 26 日会见美国总统布什时就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邓在此所强调的“稳”,主要是指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准则的稳定,以及国家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和秩序化。这被认为是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前提和基础。然而,执政党和政府在贯彻邓有关“稳定”的思想时,并没有意识到要对两种稳定进行切割,而是机械地将邓的维稳思想用来指导现实中发生的一切不利于稳定的事件和行为。于是,既然邓说稳定压倒一切,那么,各级政府也就把维稳作为自己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领导的“第一责任”,上级政府也把这作为考核下级政府政治责任的主要指标。

在中国的环境里,政绩考核是一种上级传递行政压力、控制行为的重要制度,也是监督下级工作的一种保障。中国政府对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数量等指标的考核,从其初衷而言,是为了向下级政府及官员施加行政压力,倒逼其严格执法守法,真正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但是,当稳定被当作大于一切时,为了完成这些量化考核指标,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就可能不计一切代价,动员各种力量,包括对信访人员进行劝说、安抚,乃至采取堵截、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千方百计减少信访量、到京访量和重复上访量。而在多次博弈,了解到地方政府“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及“花钱买太平”的维稳心理后,上访人员也抓住了这个“七寸”,想方设法把事件闹大,事情就这样走向执政党和政府所希望的反面。

可以讲,此种把两种不同含义的“稳定”混淆起来的认识,一直延续到现在,并经由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得以强化,已经深入到各级领导干部的骨髓。例如,胡春华在前述讲话中也同时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所以,要解开目前的维稳死结,首先必须解决这个认识问题,还原和区分两种“稳定”,不要把“人民内部矛盾”看作是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权安全的威胁。执政党和政府如果把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由于利益分配不均而出现的大量矛盾与问题当作敌我矛盾对待,升级夸大矛盾的性质,为此不惜采取各种手段,甚至动用暴力机器镇压,预言就会自我实现,最后真的演化成势不两立的敌我矛盾。当这样的敌我矛盾越多,政权也就越发不安全。

现在将这两种“稳定”区隔开来,时间上还来得及。因为现实中各种暴力和极端事件虽有扩大趋势,但从总的社会形势来说,尚未恶化到大部分民众与执政党直接对抗的程度。即使从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来看,其主观意图,多数也并非是要反党反社会主义。即使很多人有这种心思,也未必敢有如此行动,除非执政党和政府将他们驱赶到反对者的阵营。遗憾的是,执政党和政府现在的处理方式,极有可能制造更多的“反动派”。当事情恶化到激起民变的程度,就真的来不及了。

所以,将危及政权和基本制度之安危和危及社会一般稳定的事件区别开来,不把一般的人民内部矛盾看作是威胁执政党和政府的敏感政治问题,从而不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式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执政党和政府就能以一种从容心态,去探索和创新解决新阶段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问题的方式与方法。

(本文作者邓聿文系知名专栏作家,中国政治观察者,致力于中国的改革和转型研究。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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