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震就一定要死人吗,或者更准确地说,就一定要死很多人吗?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截至8月6日,已造成589人死亡,9人失踪。从中国大陆近年发生的多起地震来看,只要震级在6级以上,不是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而日本2011年3月发生的东京9级大地震,直接死于地震和海啸的人数不过几百人。如果说日本是发达国家,智利 2010年2月发生的8.8级大地震,因地震和海啸引发的死亡人数不超过千人,比中国汶川大地震死亡的人数少多了。论地震死亡人数,或许只有印尼可同中国一比,印尼日惹2011年5月发生的6.2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达5100多。

这说明什么问题?

每次地震都有一些导致死亡的特殊情况。以鲁甸地震为例,造成人员死亡较多的原因,当地地震局归结为四点:一是震级较大,为云南省2000年来第一次6.5级以上地震;二是震源浅,地震震源深度只有12千米,属浅源地震;三是灾区人口密集,达265人每平方千米;四是灾区房屋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倒塌的多是农民的土坯房。除此外,震区属于山区,易发生泥石流、山体崩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单独而言,这几点因素用来解释鲁甸地震的人员死亡情况,似乎具有说服力。但用来一比较,特别与国外同类地震甚至更高地震相比较,问题立马就出现了。

若说人口密度,不讲日本东京,其东北地区的人口密度也要高于中国多数地方,但该地2012年12月7日发生的7.3级地震,却仅仅造成10人受伤,而且该次地震的震源深度只有10千米。相反,2010年4月青海玉树县境内发生的7.0级地震,震源深度为14公里,导致至少2698人遇难,270人失踪,论人口密度,玉树比日本东北地区要少得多。要说同日本不好比,其他和中国发展水平相差不大或者比中国略高的一些国家,其地震死亡人数也比中国少得多。智利就是一例。

再说房屋抗震性能差,这当然是事实,但为什么一些建筑年龄长达一两百年的古屋在上述地震中却保存完好?像鲁甸,就有一座200余年的古寺经历多次强震完好无损,按理,时间这么久的建筑更经不起地震冲击,但古人为什么能做到?

所以,当政府用人口密度、震源深度和房屋抗震性能差之类理由来解释死亡人数较多时,它们是很牵强的,或者,至少不是深层原因。

我们不能只盯着这些表层因素,而应该关注更深层次的一些问题,它们才是真正导致中国地震人数死亡多的更重要因素。简单地说,中国处于转型期的现实,在过去30多年快速发展中政府未能解决贫困和地区发展差距,公共服务能力仍然的低下,是导致中国近年来多起地震死亡人数较多的主要原因。对于这一点,新华社也不得不承认。新华社在最近一篇剖析鲁甸地震死亡人数的文章中,就用数据直指云南存在的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失衡。

中国以年均近10%的速度经济增长了30年,无论从增速还是时间来说,都世所罕见。但同时,中国也在这30年,从原来一个高度平均主义的国家快速“成长”为贫富分化严重的国家,同样世所罕见。中国以基尼系数衡量的贫富差距,无论以哪个角度计算,都接近或达到最严重的0.5程度。贫富差距表现为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2013年,全国城镇人均年收入约27000元,农村人均年收入约8900元,前者是后者的3倍。

2013年,云南人均GDP只有全国的60%,是上海的1/4。以鲁甸县为例,2013年,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4300元,鲁甸所属的昭通市地方财政2013年度预算支出也只有260亿元,而辖区内农村居民有410万,即使把财政支出全部投给农民建抗震放补贴,平均到每个农户身上,也就合6341元──以一家四口计算,能够获得的建房补贴是25365元,而抗震房的造价一般是十几万,好一些的要二十几万。

所以,即使加上四个鲁甸农民一年的全部收入和补贴款,也只有42365元,建一座抗震房不吃不喝,同时政府什么事都不干,也至少需要三、四年。这就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的现实,以致于新华社的文章直接用“明知地震要来,村民无力应对”做标题。

然而,中国并非没钱,中国2010年就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也有仅次于美国的亿万富豪数量,而且不少专家预测,无论经济总量和亿万富豪人数,数年之后中国都将超过美国。以相同的增长速度,日本差不多只用了不到中国一半的时间,就使国家总体上进入发达水平,几乎解决了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尽管日本经历了所谓停滞的20年,但日本的贫富差距却是世界上比较低的,基尼系数大概不到0.3。中国在快速发展中制造了那么多富豪,却未能解决本国人民的贫困问题,反而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任由这种贫困扩大化,这无疑是政府的失职。

政府失职不仅仅表现在城乡和地区的发展差距上,还有公共服务的提供。贫困地区政府囿于财政压力,当然没有多余的钱来提供基础设施等服务,但即便是贫困地区,政府支出的偏差和浪费也是量存在。许多贫困地区都建有相对豪华的办公大楼,公务员的待遇也比其他阶层要好得多。

公共服务的缺失,更多表现在软件建设方面。针对日本多地震的现实,日本政府制定了《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又从1996年开始,连续3次修改《建筑基准法》,把各类建筑的抗震基准提高到最高水准。日本政府还制定了其他的防震措施和规定,如规定阪神大地震发生的1月17日,为全国“防灾和志愿者日”,前后3天为“防灾周”,以加强民众的危机管理意识。日本也组织和训练大量志愿者,使志愿者成为抗震救灾的重要力量。

相比之下,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就很欠缺,中国虽然也颁布了抗震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如对房屋的抗震要求,但根据中国防震减灾规划,2020年前后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才应能够抗击6级左右地震。鉴于政府监管的失职,目前,很多城市的建筑质量都不过关,达不到抗震标准。多数中小城市甚至连500人的受灾安置能力都不具备,更没有几座像样的避难场所。民众的抗震知识储备也严重不足。

所以,要在今后的地震中减少死亡人数,就必须在上述几方面弥补短板,尤其需要填补贫富分化鸿沟。中国政府现在仍然强调发展是硬道理,但须指出的是,发展并非硬道理,只有均衡发展才是硬道理,如果还像现在这样贫富差距继续扩大,这样的发展对多数人而言,是没有意义的。

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政府要加快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将更多的财力投向民生,相对来说,要解决硬件方面的欠缺比较容易,关键是软件方面。政府必须完善相关地震的标准和法律制度,强化执行力,提高政府自身的危机意识、管控能力和管理机制,如建立一套严密的质量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落实责任,为民众提供不容易“震垮”的安全住房。同时,民众也要提高对地震的认识、反应和自救能力,不能坐等政府来施救。

一个有为政府,需要在理念、政策、制度和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真正践行以民为本。

(本文作者邓聿文系知名专栏作家,中国政治观察者,致力于中国的改革和转型研究。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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