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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时泰在1878年拍摄的李鸿章的肖像照。

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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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年3月24日,李鸿章在马关的第三次会谈顺利结束。李鸿章在随员陪同簇拥下,退出会场,乘坐轿子返回住处,时间在下午四时十五分。又过了15分钟,李鸿章一行途径外滨町邮便电信局前,也就是距离住处仅有50米的地方,突然从拥挤围观中国头等大臣的人群中冲出一个人,直至轿前,用手摁住轿夫肩膀,趁轿夫惊讶停止前进之际,举枪朝李鸿章开了一枪。

枪手击中了李鸿章的左眼下颊骨,血流不止。李鸿章登时感到眩晕,既弄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自己的伤情有多重。眩晕时许,李鸿章恢复平静,他知道子弹只是击中了他的左颊,似乎并没有生命危险,所以他稍事整理,缓慢走出轿子,神态自若,徒步登上台阶,走回旅馆,充分表现了一个成熟政治家、大外交官的风范和气度。

事后查明,凶手小山丰太郎是一位26岁无业青年,他之所以向李鸿章行刺,是因为他觉得中日两国发生如此大的冲突,致动干戈,都是因为李鸿章所鼓动、所主持。在小山丰太郎看来,日本国之所以不能遂愿吞并朝鲜,踏上大陆,都是因为有了李鸿章。现在,李鸿章又来日本进行议和,更是凭其三寸不烂之舌挽救清国,阻止日本对中国的进攻、对北京的占领。所以,为了日本前途,为了激励日本军人向中国发动全面进攻,小山丰太郎坚决反对中日议和,决心向李鸿章行刺,就是要鼓动日本人扩大战争,割让更多的中国土地。

小山丰太郎的行动并没有达到他的主观目的,甚至相反,他的行动帮了大清国的一个大忙。李鸿章以一人之身为大清帝国挽回了莫大损失,正如日本外相陆奥宗光当时就指出的那样,这真是大清举国之大幸。

李鸿章遇刺,痛苦的是李鸿章个人,但对于整个谈判确实是一个重大转机,而且是对中国非常有利的一个转机。根据陆奥回忆,他在获悉消息后立刻与伊藤博文一起赶往李鸿章的行馆进行慰问。当李鸿章被刺的急电到达广岛行宫时,日本天皇也深为震惊,立即派遣宫廷御医前来马关为李鸿章疗伤。皇后也亲制绷带下赐,并加派护士照料,给予李鸿章最郑重的待遇和礼遇。3月25日,天皇发布一道御旨,表示中日兵争尚未结束,两国委派重臣进行协商,按照万国通例,我日本有责任保护中国使臣不受伤害,方与国家体制相符。现在竟然发生这样的事情,下贱已极,竟敢出手伤害中国头等全权大臣,因而务必按照法律处以严刑,庶不致再有此等狂悖不法之情事,以保护我日本国家荣誉声名。

天皇御旨,对李鸿章固然是很好的安慰。但是更重要的是,刺杀事件在日本国民中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一般国民极端痛苦,甚为惋惜,稍现狼狈之色。因为在自以为文明的国度里,竟然发生这样的野蛮事件,这确实也够丢人的。为弥补缺憾于万一,日本国内公私团体代表以及个人,在那些天纷纷前来马关李鸿章的行馆进行慰问和探视,或赠送种种礼品,日夜络绎不绝。其在远地者,也以电报或书信表示慰问。李鸿章行馆门前,车水马龙,麇集如市。日本人这种集体无意识的举动,无非是向世界证明,一个丧心病狂的凶徒不能代表日本国民,日本国民是讲道理、有礼貌的。

日本政府担心李鸿章以负伤为借口,中途归国,一走了之,并对日本国民的行为痛加指责、痛加非难,巧诱欧美各国,要求欧美各国再度出面斡旋。而欧美各国在国内舆论压力下,难保没有几个国家会同情中国、同情李鸿章。假如真的出现这种状况,那日本肯定要陷入空前被动,也就不得不在对中国的要求上大幅度让步。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日本政府用最高礼遇善待李鸿章,其目的就是要稳住他,让他留在日本继续议和。但正如陆奥所担心的,以李鸿章的聪明、智慧,日本政府仅仅在礼遇待遇上下功夫,肯定是不行的,日本人的这一枪一定要付出代价,这是笃定无疑的,否则李鸿章不会轻易答应。

那么,什么才是李鸿章所期待的呢?伊藤与陆奥在当天晚上筹思良久,决定为了表示日本政府的诚意,为了承担日本警察疏虞所引发的责任,日本政府应该无条件答应先前不愿答应的休战要求。

3月28日,陆奥在李鸿章病床前郑重其事告知日本政府决定无条件休战的决定。陆奥说,“我天皇陛下”闻悉本月24日下午的不幸事件后,深感烦恼,对于前此未能同意的无条件休战建议,已委托全权办理大臣可规定期限,在某些区域内予以允诺。陆奥表示,虽然伊藤伯爵现在不在马关,但为了从速订定休战条约,本大臣在任何时候均可根据中堂适宜时日,从事审查,协议有关休战的细目。

陆奥的宣布当然出乎李鸿章的期待,他真的想不到自己费尽力气去争取的内容竟然在一颗子弹的帮助下轻易实现,他个人的皮肉吃了苦头,好在老命还在。李鸿章用绷带包裹着的半边脸,仅仅露出一只右眼,这个右眼在陆奥宣布时不自觉流露出十分高兴的神情。这个微妙的瞬间并没有逃过陆奥机敏的眼睛。

对于陆奥的宣布,李鸿章深表感谢,表示自己虽然负伤未愈,不能亲赴春帆楼继续会谈,但如果日方同意在他的病榻前举行会谈的话,李鸿章表示随时都可以。

3月30日,伊藤博文自广岛匆匆赶回马关,两国全权大臣在李鸿章病床前签署了这份停战协议。

在停战协定签字的同一天,李鸿章向日本方面提交了一份照会,表示停战协定既已画押,可开议议和事宜,以便停战期限未满之先,中日双方能够达成和局,并表示本大臣现因受伤静养,中外名医均以轻出为戒,如蒙各位同事体谅,拟请即将贵方所拟和局要款开具节略,送到敝处,以便核查。如果这个办法贵大臣认为有所不便,那么本大臣可以在行馆另辟会议处所,仍可在这里与贵大臣相商。

根据李鸿章的提议,日本政府于4月1日下午将媾和条约草案送至李鸿章行馆。日本方面提出的和约草案共计十一款,大要不外乎朝鲜独立、割地、赔款、最惠国待遇四个大项目。

关于朝鲜独立。草案规定中国承认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的国家,所以凡有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过去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此后一律废绝。甲午开战因此而来,当年日本提出这个要求时,中国政府死活不答应,现在战场上不如人,那么中国政府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本来就不是自己的,丢掉就丢掉吧。所以关于这个议题,并没有引起怎样的争论,中国政府默认了日本的方案。

关于割地。作为一个岛国,作为一个刚刚兴起的近代国家,日本对领土有着不可理喻的占领欲望,它的胃口非常大,日本政府在草案中要求中国政府割让的土地范围超出任何想象,大致分为三大块:一是辽东半岛;二是台湾全岛;三是澎湖列岛。与割地相关的是当地人民,草案规定这些被割让土地上的人民在中日双方交接前,可以自愿迁出,可以任意变卖所有田地,但是移交完成后,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关于赔款。日本政府要求中国政府赔偿三万万两库平银,分五次交清。未交清部分,按年加抽百分之五的利息。

关于最惠国待遇。日本政府在草案中要求尽快协商签订两国通商行船章程、陆路通商章程。在新约没有签订前,日本臣民在中国享受西方各国所享有的同等待遇。

在李鸿章的预想中,日本政府一定会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向中国索要大量的赔款,也可能会向中国索要土地,但是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日本人是这样的贪得无厌寡廉鲜耻,没有想到日本的议和条件是这样的苛酷。

原本因为刺杀事件而扭转被动的李鸿章再度陷入困境中,他在将日方提案全文报送朝廷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李鸿章提出两点意见供朝廷参考:一、日本索要兵费显然过多,无论如何中国都不会答应,纵使一时勉强答应了,剩下的问题可能更大,必然会弄得公私交困,所有拟办善后事宜,势必无力筹办;二、奉天为满洲腹地,中国亦万不能让。李鸿章强调,日本如果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两国只有苦战到底。

至于日本所拟通商新约详细节目,李鸿章建议朝廷注意保密,不要让各国知道,因为这些条款,特别是增加通商口岸等,都是各国多年想要而没有要到的。

朝廷的方针是希望尽早议和,尽早撤兵,所以朝廷一再叮嘱李鸿章在尽力磋磨讨价还价的同时,该让步时就让步,不可为难避谤,废于半途,致误大局。

来自北京的指示太过原则,并没有什么可操作性,没有就具体条款提出更正、商量的意见,眼看着双方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李鸿章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于4月5日提出一个修正案说帖,全面回应日本方面的要求。

这个说帖根据日本原案顺序,共分朝鲜自主、让地、兵费与通商权利四项,详细表达了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

关于朝鲜自主。李鸿章在这个说帖中表示已经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战争为此而发,中国因此而败,中国只好承认朝鲜为完全无缺的独立自主局外之国。

关于让地。李鸿章指出,日本如果勒令中国照办,这当然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其后果必须充分考虑。这样做不但不能杜绝争端,且必令日后两国争端纷纷而起,两国子孙永成仇敌,传之无穷。我辈既为两国全权大臣,不能不为彼此臣民深谋远虑,自应立一永远和好相互援助之约,以保东方大局。中日两国是近邻,史册文字,艺事商务,一一相同,何必结此仇衅?国家所有土地,都是列代相传数千年、数百年无价之基业,一旦令其割弃,其臣民势必饮恨含冤,日思报复。何况奉天为“我朝”发祥之地,其南边各处,如被日本控制,以为训练水陆各军基地,随时可以直捣京师。这样,中国人必然生发这样的认识,那就是日本取“我祖宗之地”作为其军事基地,作为对“我京师”的巨大威胁,随时可以向我进攻,这不就是要和中国人世代为仇吗?

李鸿章还强调,日本在此次开战之初曾明白宣示,我日本此次与中国打仗,所争者为朝鲜自主自立,非贪中国之土地。日本如果不负初心,自可与中国将此约稿好好修改,使之成为一个永远和好、彼此援助的和约,使中日两国屹然为亚洲东方筑一长城,不受欧洲各国欺负。日本如果不这样做,徒恃一时之兵力,任情索取,则中国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东方两国同室操戈,不相援助,这不正合乎外人的口味和需求吗?

关于兵费。李鸿章指出,此次战事,中国并非首先开衅之人,战端已开之后,中国亦并未侵占日本土地,论理似不当责令中国赔偿兵费,这是必须说明的。当然,当战争进行时,美国公使愿意出面调停,中国政府确曾答应适度赔偿一些兵费,这完全是为了息事宁人。现在,中国政府仍然愿意遵守这个承诺,只是所定数目必须公道,不能漫天要价。

关于通商权利。李鸿章表示,日本方面提出的这些权利,中国既有可以照准之处,也有必加更改之处,方能照准。中国当然愿意与日本重新讨论通商问题,参照与西方各国现行条约章程,重新签订新的条约。只是所有的优惠应该是双向的,不能只顾及日本臣民,而不顾及我清国百姓。比如中国如果按照日方的要求准许洋商在华制造土货,那么必定尽夺小民生计,中国的工业也必然尽毁,所以中国政府不能不想办法保护这些工厂。而且,中国如果完全答应日方的这些要求,那么西方各国皆援一体均沾原则,中国企业必定立即全部被挤垮。所以,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应该遵循一个渐进的原则,不能要求中国政府不计后果,完全放开。至于具体修正条款,李鸿章一一列举。他当然知道,通商条约谈判也不会那么容易,但这个事情毕竟没有那么迫切,肯定要在和约签订之后另行谈判。

李鸿章的这个说帖长达数千言,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都尽情表达出来了,不失为一篇好文章。陆奥在阅读后也不能不佩服李鸿章的聪明、老到,但他并不认为李鸿章讲的都有道理,更不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同意这些说法。一场严酷的谈判正在等着李鸿章。(未完待续)

(本文作者马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著有《中国文明通论》、《晚清二十年》等。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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