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 WALTER / FRASER HOWIE
尽管这可能很美好,但乐观人士不应抱有太高的期望。他们不应疯狂地猜测未来的政策,而应该考虑一项已经在进行之中的“金融改革”──中国政府正在危险地干扰银行审计体系。
中国主要国有银行目前由西方的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本土公司组建的合作所进行审计。自1998年以来,这些合作所帮助实现了几大国有银行的重组和上市,而中国政府曾经认为这些银行的问题几乎是解决不了的。这并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比如,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有史以来接受的首次专业审计花费了逾120万个工时。
尽管“四大”的在华合作所给予了中国巨大帮助,尽管政府要求它们在2017年转变为由中国本土公司持有大多数所有权的企业,但它们与北京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似乎并不好。对于那些认为基于全球银行账簿标准进行的独立、负责任审计是改善中国公司治理的第一步的人,这可以说是个坏消息。
2010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银行审计规定,似乎意在不公平地扩大经验较少、更容易受影响的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几乎与此同时,香港联合交易所(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修改了规定,允许由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挑选的纯中国审计机构审计中国上市公司。
2010年这次规定修改带来的一个影响是,很多中资银行将很快需要选择一家新的审计机构。修改后的规定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中资银行之间的连续合约不应超过五年。中国四家主要国有银行中有三家明年将需要一家新的审计机构。
此外,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不言而喻的是,每个主要银行都需要一家专用审计机构(银行与审计机构之间,或许还与财政部之间都有这种非正式的共识)。换言之,每个审计机构只能审计中国四大银行中的一家。
未来几年这些银行在选择新的审计机构时,纯本土审计机构完全有可能胜出。这是因为2010年的规定不只是推动中资银行开始寻找新的审计机构,还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监管掩护,使他们可以雇佣声誉没那么高、但愿意忽略银行坏账的审计公司。
首先,为银行审计项目招标选择三个最佳投标的任务现在由一个小组承担,这当中包括由招标银行指派的、未作出明确身份界定的外部“专家”。此外,法律规定,这些小组要根据选择标准来确定最终入围的几个投标,这个标准将投标价格和审计人员规模视为优先考虑因素,而专业道德、质量监控和资格认证则被置于较为次要的位置。这种选择标准过于重视成本,显然是错误地将本地审计公司与“四大”合作所摆在了同等位置上。
实际上,纯本土审计公司都没有审计这些在规模和重要性方面均跻身世界前列的银行所需要的经验。与国际审计机构有过合作的本地公司也同样没有做好独当一面的准备。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的这一监管调整意味着长达15年的旨在将中国银行业审计标准提升至国际水平的努力走向终结。将银行董事会选择审计机构的权力转交给一个不会被问责的招标委员会不会带来有利的影响。
未来,银行业管理层不仅会面临内部党委的干预,中国财政部也将有机会对银行管理层指手画脚。通过成立独立于银行管理层之外的招标委员会和排挤银行董事会,财政部使中国企业法和企业治理失去了意义。这纯粹是一种财政部支持其青睐的本土审计公司的强权行为。
审计规定将使中国的金融改革进程倒退回上世纪80年代,而这一切都是打着缔造有财政部支持的审计行业“国家队”的旗号进行的。这不是一个合理的金融政策,而是中国官僚们为捞取政绩而做出的努力。他们认为既然中资银行能够被视为全球赢家,那么中国羽翼未丰的审计机构也能如此。
摆在李克强面前的一个问题是,他是否希望了解中国国有银行面临的困难究竟有多大,或者他是否认为政治权利应当高于金融责任。财政部的审计规定尽管被定位为改革,但却为银行提供了掩盖资产负债表真实情况手段。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扭转。
(编者按:本文作者CARL WALTER和FRASER HOWIE著有《红色资本主义:中国非凡崛起之脆弱金融基础》(Red Capitalism: The Fragile Financial Foundation of China's Extraordinary Rise)一书)
中
国央行官员对银行间拆借市场近日出现的流动性紧张状况迟迟未做出回应,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在经过了五年随心所欲的放贷后开始改变路线。这也可能是新任总理李克强金融改革计划的预演:更加不能容忍不良贷款和救助,更加强调经济基本面和问责。尽管这可能很美好,但乐观人士不应抱有太高的期望。他们不应疯狂地猜测未来的政策,而应该考虑一项已经在进行之中的“金融改革”──中国政府正在危险地干扰银行审计体系。
REUTERS
中国建设银行位于北京的总部。
尽管“四大”的在华合作所给予了中国巨大帮助,尽管政府要求它们在2017年转变为由中国本土公司持有大多数所有权的企业,但它们与北京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似乎并不好。对于那些认为基于全球银行账簿标准进行的独立、负责任审计是改善中国公司治理的第一步的人,这可以说是个坏消息。
2010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银行审计规定,似乎意在不公平地扩大经验较少、更容易受影响的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几乎与此同时,香港联合交易所(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修改了规定,允许由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挑选的纯中国审计机构审计中国上市公司。
2010年这次规定修改带来的一个影响是,很多中资银行将很快需要选择一家新的审计机构。修改后的规定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中资银行之间的连续合约不应超过五年。中国四家主要国有银行中有三家明年将需要一家新的审计机构。
此外,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不言而喻的是,每个主要银行都需要一家专用审计机构(银行与审计机构之间,或许还与财政部之间都有这种非正式的共识)。换言之,每个审计机构只能审计中国四大银行中的一家。
未来几年这些银行在选择新的审计机构时,纯本土审计机构完全有可能胜出。这是因为2010年的规定不只是推动中资银行开始寻找新的审计机构,还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监管掩护,使他们可以雇佣声誉没那么高、但愿意忽略银行坏账的审计公司。
首先,为银行审计项目招标选择三个最佳投标的任务现在由一个小组承担,这当中包括由招标银行指派的、未作出明确身份界定的外部“专家”。此外,法律规定,这些小组要根据选择标准来确定最终入围的几个投标,这个标准将投标价格和审计人员规模视为优先考虑因素,而专业道德、质量监控和资格认证则被置于较为次要的位置。这种选择标准过于重视成本,显然是错误地将本地审计公司与“四大”合作所摆在了同等位置上。
实际上,纯本土审计公司都没有审计这些在规模和重要性方面均跻身世界前列的银行所需要的经验。与国际审计机构有过合作的本地公司也同样没有做好独当一面的准备。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的这一监管调整意味着长达15年的旨在将中国银行业审计标准提升至国际水平的努力走向终结。将银行董事会选择审计机构的权力转交给一个不会被问责的招标委员会不会带来有利的影响。
未来,银行业管理层不仅会面临内部党委的干预,中国财政部也将有机会对银行管理层指手画脚。通过成立独立于银行管理层之外的招标委员会和排挤银行董事会,财政部使中国企业法和企业治理失去了意义。这纯粹是一种财政部支持其青睐的本土审计公司的强权行为。
审计规定将使中国的金融改革进程倒退回上世纪80年代,而这一切都是打着缔造有财政部支持的审计行业“国家队”的旗号进行的。这不是一个合理的金融政策,而是中国官僚们为捞取政绩而做出的努力。他们认为既然中资银行能够被视为全球赢家,那么中国羽翼未丰的审计机构也能如此。
摆在李克强面前的一个问题是,他是否希望了解中国国有银行面临的困难究竟有多大,或者他是否认为政治权利应当高于金融责任。财政部的审计规定尽管被定位为改革,但却为银行提供了掩盖资产负债表真实情况手段。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扭转。
(编者按:本文作者CARL WALTER和FRASER HOWIE著有《红色资本主义:中国非凡崛起之脆弱金融基础》(Red Capitalism: The Fragile Financial Foundation of China's Extraordinary Rise)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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