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迅雷

家统计局会定期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抽样调查结果,由此可以推算出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总额。但这一数据的可信度经常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且较为一致的观点是被低估了。笔者发现,2011年居民可支配收入被低估了近8万亿,由此联想,是否对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的投资和消费的实际规模也需要重估呢?

2011年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或被低估7.89万亿

关于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被低估的问题,笔者曾在2009年做过研究,方法很简单,因为从长期看,收入应该等于支出,假定一年内居民新增支出也大致等于新增收入,那么,就可以估算出该年份的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若减去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数据,则就是低估的部分。

这里所指的支出,其含义是经济学上的消费加储蓄,即广义支出,包括年内新增的消费、新增居民储蓄、居民在股票、债券和基金及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费用的净支出,还有购房投资及房贷还本付息等方面的净投入,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根据这一方法,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被低估约4.7万亿。

如今,又发现了一个更便捷的估算方法。《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有2006-2008这三年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显示2006至2008年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分别为12.9万亿、15.66万亿和18.24万亿。这是统计局以联合国1993年版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为模式确定的核算方法所得出的数据,其基本原理类似于会计中的“有借必有贷”的平衡计算法。这里所谓的“住户部门”,也包括一般居民之外的个体工商业者,这与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中的“居民”涵盖范围是一致的。

如果把2006-2008年国家统计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数据,分别乘以城乡常住人口,则可以推算出2006-2008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分别为9.48万亿、11.32万亿和13.20万亿。与上述资金流量表的数据相比,分别相差了3.42万亿、4.34万亿和5.04万亿。也就是说,国家统计局修正后的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要比原先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高5.04万亿,也高于笔者2009年的估算。

虽然国家统计局要到2013年才会公布2011年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但根据已经公布的201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结果),可以推算出2011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约为19.65万亿。由于 2008-2011三年居民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结果)累计涨幅为51%,可推算出2011年的实际居民可支配总收入可能达到27.54万亿,即低估了7.89万亿(见下图),相当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从41.8%提升至58.6%,该比重或许可以化解长期被大家诟病的“居民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困惑。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被拉长的钢筋

不少学者把居民收入被低估的部分界定为灰色收入,这当然有点夸张,但至少这个比重是不低的。那么,这部分“灰色收入”的获取渠道主要来自哪里呢?从货币支出的角度看,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应该是一个主要渠道,因为消费和出口相对而言都看得见,容易统计。

若单纯从数据分析,2004年至今的季度数据表明,总投资增速与GDP增速之间相关度一直很小。如2008年经济下滑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依然是持续攀升的,投资增速基本没能反映实际经济的变化趋势。再从增量资本产出比(ICOR)看,1992年大约为0.84,到了2006年已经达到3.61了,近年来已经超过8的水平了。这当然可以解释为边际投资效率的降低,但是否也可以解释为投资的“水分”越来越大呢?虽然说土地购置成本的上升等价格因素也是造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虚增的原因,但即便用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速来考察,也同样会发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虚增嫌疑。

为了印证这一点,我们不妨从粗钢产量的增速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关联性来说明。因为固定资产投资都要用钢,故两者应该是同步增减的,而且粗钢产量统计的可信度较高。2001-2011年粗钢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16.25%,但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复合增长率为22.63%(扣除价格因素),相差6个多百分点,说明粗钢产量并没有随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而相应增长。

以去年为例,粗钢产量为6.84亿吨,同比只增长7.3%,低于GDP增速,而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速为15.9%,超过粗钢增速8个百分点;再看板材,板材的一部分是用在建筑中,但去年板材的表观消费为负增长,而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却达到27.9%,这么大的反差确实令人费解。在投资高速增长的时候,钢铁企业却面临产能过剩、盈利普遍下滑的窘境,同时,去年水泥的产量也只增加了10.8%,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速5个百分点。

钢铁和水泥产量实际增速远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这就说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统计存在高估可能。之所以出现高估的情况,无非有三个主要路径:项目转包、统计报表虚报和偷工减料。项目转包是目前非常常见的现象,每转一次,就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如果转包5次,或许实际发生的工程费要比计划少掉一大半。此外,有些项目中存在虚报价格、从事关联交易的财务欺诈行为的可能性;还有些申报项目为能获批而支出的公关费用、招标过程中发包方得到的回扣等支出,往往也计入工程款项而被统计入固定资产投资中。至于在偷工减料方面,把钢筋拉长拉细以降低成本等,更是屡有所闻。

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高估,从某种意义上看给“灰色收入”的获得提供了空间。去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31万亿,其中究竟多少可能被转换为“灰色收入”,值得深思。

消费被低估:澳门博彩业收入九年增长10倍

如果确信投资增速被高估了,又假定GDP增速是可以信赖的,那么,消费无论是规模还是增速都被低估了;如果再加一个收入被低估的因素,则消费被低估就更加确信无疑。

由于2011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可能被低估了7.89万亿,而被低估部分的80%或是属于高收入阶层(即在国家统计局收入的抽样调查中故意低报收入的群体)。有很多统计数据已经在不断印证中国高收入群体惊人的消费水平,如战略咨询公司贝恩公司发布《2011年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报告》称,2011年中国内地奢侈品消费增幅达25%-30%,市场规模首度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并有望在2012年的奢侈品贸易和消费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2011年奥迪在中国内地销量增速达到60%,而中国所有汽车销量的增速只有5.8%。

消费被低估领域更多是发生在较难统计的服务业以及地下经济方面。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去年餐饮收入额为2.06万亿元,这显然是低估了,因为美国去年的餐饮收入额就达到3.8万亿人民币,作为一个崇尚美食文化及公款吃喝盛行的13亿人口大国,其餐饮消费怎么可能远少于只有3亿多人口的美国呢?据统计,中国大部分高档星级宾馆的餐饮收入超过住宿收入,这也是西方国家宾馆难以企及的,足见中国餐饮业之繁华。

由于统计分类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中所涵盖的家庭服务(如保姆、钟点工)、理发、美容及保健服务、清洁服务、某些娱乐业等大部分子行业的经营存在收入票据的缺失现象,故这些行业的收入或被大幅低估。

此外,还有地下经济部分,以博彩业为例,由于中国内地聚众赌博是非法的,而这方面的消费规模实际上非常可观,我们可以比照澳门博彩业来估算中国地下经济的规模:根据澳门统计及普查局的数据,2002-2011的九年中,澳门博彩业收入从235亿澳门元上升至2691亿澳门元,九年增加了10倍,且2010年的收入已经是拉斯维加斯博彩业的4倍。而在澳门消费的主体人群来自大陆,这一数据既说明中国服务类消费规模惊人,另一方面折射出高收入群体这些年来收入涨幅惊人。

总之,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体制和监管原因造成的巨额灰色收入,以及由于统计覆盖面有限导致收入被低估的现象,对投资被高估及消费被低估等问题,我们都应该有一个客观的分析和判断,这对于政府决策和投资决策等都是有利的。

(本文作者李迅雷是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他同时还担任上海市人大常委委员、财经委委员,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本文版权归道琼斯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译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