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洁林
雷
士照明创始人、董事长和CEO吴长江今年5月悄然离去,而随后又轰轰烈烈地欲打将回来的连续剧,是沉闷炎热夏天的一杯热饮,看得过瘾。这让我想起了苹果公司传奇创始人乔布斯当年无奈离去的故事。那是1985年5月,乔布斯与时任苹果CEO约翰·斯卡利(John Sculley)的争斗白热化,他们抛给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问题是:留我还是留他?斯卡利是乔布斯请来的CEO,来到苹果仅两年根基未稳,而乔布斯则像是个在自家游乐场玩耍的孩子,横冲直闯肆无忌惮。当时苹果的董事会和高管团队大多是乔布斯一个个请来的,他们对这位传奇创始人的优点和缺点都很了解,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决定由斯卡利掌权,而虚化乔布斯。
悲愤交加的乔布斯计划做“叛军领袖”,发起一场夺权运动。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一些当时和他走得较近的同事,但消息很快传到了斯卡利耳朵里,他迅速和其他董事会成员联系争取支持。那些曾经被乔布斯当成父辈的董事们此时却都“抛弃”了他,纷纷出面“以公司利益为重”劝阻乔布斯,于是他的“叛乱计划”胎死腹中。感觉被背叛的乔布斯伤心而郁闷,在苹果“象征性”地做了几个月董事会主席之后,决定离开而重新创业。
相比于雷士创始人吴长江欲打回老家的“反击战”,乔布斯的“叛乱”只是“茶壶里的风波”而已。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吴长江5月宣布辞职时,确实因涉及一起案件而受到有关部门调查。7月等该事情告一段落后,他欲回归公司,但此时掌权的董事长阎焱却设下了三个回归条件:第一,必须跟股东和董事会解释清楚被调查事件;第二,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第三,必须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于是,吴长江的“回家反击战”就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据我观察,此番“回家反击战”已经历了四个阶段。战事的第一役是在媒体上喊话,但由于各方自说自话,吴长江离开和回归雷士的故事也出现了罗生门现象,版本不一。第二战役来势凶猛,“吴长江派”的雷士高管团队起义,以员工罢工和高管集体辞职为赌注,其主要诉求是:吴长江回归,有施耐德公司背景的“外资”高管团队退出,同时还要求董事会给自己加薪和股份。结果虽然逼退了董事会新任命的高管团队,但参与闹腾的高管和员工并未给自己取得更多利益,吴长江也未能回来。第三役战火燃烧到公司之外,经销商、供货商纷纷加入,他们除了要求吴长江回归,还顺便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如经销商要求两个董事会席位等。这一战役还未结束,第四波战役又拉开了帷幕,主战场转移到了股东大会。
无论中美,董事会和管理团队、投资者和创业者出现矛盾的情况常有,创始人被他自己建立的公司赶出局的确难堪,有反抗举动也很正常,可是为什么乔布斯只能闹个“茶壶里的风波”,而吴长江则会闹出“几大战役”呢?让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讨论这个问题:创业者、相关群体和游戏规则。
创业者:在面对被董事会驱逐出局的境况时,创业者如何处理?抗争的边界又在哪里?对于乔布斯来说,他的战争边界定义在董事会和高管团队范围内,当发现自己在这个圈子里失去足够的支持,抗争就随即结束。而吴长江的战争边界在公司内部涵盖从董事会到普通员工,并外延至渠道客户和供货伙伴,还有股东,整个过程新闻界也全程参与。还有,两人所采用的抗争手段也很不一样。以“坏孩子”著称的乔布斯哭喊了几声就退却了,而吴长江的“几大战役”可以用“决一死战”来形容。战争边界和手段的选择不同,不仅反映了两个人的个人性格、动机和品质不同,也反映了外界对他们的约束和社会加给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相关群体:美国公司最高级管理者的任免,是董事会的权利和职责。除非董事会垂询,不是董事会成员的高管很少参与,而一般员工更没有参与权。公司外部的人士,例如经销商、供货商等,完全无权参与。因此,乔布斯在被夺权的时候,双方都局限于游说董事会,一些高管虽然也参与对双方投信任票的过程,但决定权在董事会手里。整个过程议题也很单纯,仅聚集于乔布斯和斯卡利的去留。虽然董事会和高管团队大多为乔布斯请来的,但他们做决策之时思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公司最好”,也就是说其“忠诚”是对公司的,而不是对“个人”的。而吴长江风波,公司里里外外都积极参与,一些员工、经销商和供货商明确向吴长江个人表忠心。各部分利益集团在为吴长江呼吁的同时,也夹带自己的利益诉求,形成一种“争吃唐僧肉”的混战局面。
游戏规则:我看过很多中美公司章程,其实写在纸上的规则大同小异,差别在于事情发生后,苹果公司和相关人员按章行事,而雷士的游戏高潮之处却在规则之外。苹果故事中的主角、配角、议题以及观众的界限是明确的,各自的表演基本中规中矩。然而雷士故事中,主角台上台下穿插,配角会突如其来抢镜、转移议题,观众有时也会跳上台唱几声……无疑,循规蹈矩的公司不一定带给观众惊喜,但其运作风险也相对较小,长期来说对客户、员工、投资者以及社会是有益的。也许有人会说,苹果处理乔布斯的手法虽然合规矩,但不是赶走了一个天才企业家吗?其实,乔布斯的确是一个天才创业者,但当时他不是一个成熟的企业家。可以说当年他受到的那段挫折和磨练锻造了后来乔布斯的王者归来。
通过苹果和雷士故事的对比,有几个问题值得人们进一步思索:
第一,股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其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是尊重契约。股东,特别是小股东,该如何制约管理团队违反公司章程以及其行为有利益冲突的做法?现在中国企业管理者违约成本很低,美国上市公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政府会及时介入调查,律师团也会代表小股东进行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Law Suit),这种做法值得考虑。
第二,如何将员工以及其他相关群体与公司和股民的利益更好地保持一致,同时削弱创业者和相关群体的个人关联?美国公司的职工优先认股权(Stock Option)制度将员工和股东的利益放在一个篮子里,这种做法也值得考虑。
第三,董事会是股东的代表,其核心工作是任命和监督企业管理团队。这种机制在雷士为什么失灵?是中华文化个人崇拜的传统,还是混乱的利益相关性,或是成王败寇的价值观?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雷士创业者和董事会这次冲突,不仅招式不好看,也极大地损害了自身和相关团体的利益,特别是无辜小股东利益。更好地练就在茶壶里处理风波的功夫,是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必修课。
在过去30多年之中,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走过了一段艰难而辉煌的路,不仅创造了中国经济的奇迹,在公司治理方面也跑步经历了欧美企业花了几百年所走过的路。关于这一点,我在阅读冯仑的书《野蛮生长》时,很有感触。我相信,中国企业野蛮生长的时代即将过去了。
(本文作者董洁林博士是苏州大学商学院特聘教授,苏州大学企业创新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她于1988年在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完成博士学位。文中所述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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