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
跌
宕起伏、众人瞩目的薄熙来案庭审终于落下帷幕。无论被告的当庭“翻供”是否“演戏”,这起“世纪审判”还是很有看点的──微博直播是此次庭审的重大亮点,兴许能为推动审判公开提供契机;被告被赋予相当程度的辩护权,对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项指控给予有力的回驳。如果薄熙来仅此公诉指控的这三宗罪的话,那么此次庭审更坐实了他是被政治斗争坑害的“清官”、“好官”形象,刑事指控只不过是权力斗争的胜利者迫害政治对手的专政工具。即便法庭上扯来扯去的那2000多万贪污受贿全部构成犯罪事实,也丝毫改变不了这个结论。现在一个科级干部都能挪用上亿公款,他那个级别的官员只贪这么一点儿的话,不是“清官”是什么?三项指控中最能做点文章的是滥用职权,薄熙来和王立军当面对质也是此次审判的高潮,但是最后却巧妙演变成一出催人想象的“爱情伦理剧”。
至于之前说他“生活作风腐败”、和多名女性有染的故事,更是上不了台面的“小节”。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生活作风在党内历来只是细枝末节的个人道德问题,只够用来抹黑,根本上不到法律层次。那些对毛泽东搞女人大惊小怪的人其实活在毛的阴影下,误以为他头上还有“圣人”的光环,以至生活作风不检点成了一件大事。这样看他,就好像把显微镜聚焦在麻风病人的一块红斑上,对表面瑕疵的关注漏过了致命的内部缺陷及其造成的实质伤害。我倒是宁愿他昏天黑地玩女人,以至无暇顾及政事和权争,这样也就未必会发生“大跃进”和“文革”的灾难了。薄熙来和毛泽东一样,玩女人是其所有罪行当中最轻微的一种,此次庭审也理所当然只字未提。
如许多法律人所说,此次庭审的出发点已是避重就轻,目的是既结束薄十分珍惜而威胁巨大的政治生命,又不深度触及其滥用公权和贪腐事实。例如,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自己透露被害人海伍德曾向薄瓜瓜索要1400万英镑的“中介费”?到底是什么项目要如此昂贵的“中介费”?项目本身的标的高达多少?面对如此明显的重大线索,检方却未顺藤摸瓜、追查到底,只能说明此次审判终究是一场结果预定的表演。
当然,薄熙来的罪远不止于贪几个钱。从法律人的角度看,他在重庆主政期间劣迹昭彰。破坏法治、刑讯逼供、迫害律师和企业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这一切都是在他眼皮底下发生的,都是他在重庆“唱红打黑”的成果。要真正追究薄熙来的罪,就得从这些实质问题入手,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审判。避重就轻的起诉使得庭审公开成为可能,但也让公开审判的价值大打折扣。
“重庆模式”的本质
济南庭审正式结束了薄熙来的政治生命,却远未埋葬其政治遗产。在这一点上,我同意薄熙来本人的立场,那就是薄案的核心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路线斗争”或模式之争;他的主要罪过不在于违反了《刑法》哪一条,因而用刑法去整他注定是避重就轻。用一句话概括,薄熙来的政治犯罪是在重庆缔造了一个红色法西斯帝国。这个他留给中国的政治遗产,今后几年很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发扬光大。
用“红色法西斯”来描述薄熙来治下的重庆,是恰如其分的。“红色”自不必说,“法西斯”是什么?法西斯的原始含义是“团结就是力量”,其核心要件是政党、国家与意识形态的高度一体化,即党政一体化的权力结构、绝对的领袖崇拜、超强的大众动员及扑灭一切质疑与反对意见的国家能力。
薄熙来治下的重庆显然符合这些条件。不考虑来自中央的外部干预,薄熙来就是整个重庆的“土皇帝”,他的话就是圣旨,谁敢不听?虽然党政机关名义上是集体决策,但是在“一把手负责制”面前,整个官僚系统实际上是比古代帝制有效得多的个人意志实施工具。在他主政期间,别说重庆的媒体,就是敢言的南方报系也不能报道他的半点负面消息,而他却能娴熟利用所掌控的媒体资源让“重庆模式”表演得淋漓尽致。这些特点当然不是重庆特有的,但是薄熙来无疑使之更加特征化了。他的“高富帅”形象,他的显赫家世、精明强干、飞扬跋扈、不按规则出牌……所有这些因素都强化了他的个人权威,把他变成重庆的“毛泽东”。
就和毛时代的中国“一切皆有可能”一样,薄熙来的重庆发生“唱红打黑”、冤假错案、劳教村官乃至“提督夜奔美领馆”等种种悲喜闹剧,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一般认为,重庆“唱红打黑”双管齐下,但“唱红”是虚,“打黑”是实;实质危害是“黑打”,“唱红”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陪衬,至多浪费点钱而已。然而,这种看法忽视了“唱红”所依托的新闻控制手段在其中发挥的核心作用。没有扭曲真相的政治宣传和压制真相的新闻控制手段,“唱红”只是一个昙花一现的泡沫,薄熙来很快会被还原成一个纨口子弟,“黑打”则可能一天都进行不下去……他能把荒谬绝伦的“唱红”进行得如火如荼,以至一度“绑架”了中央和全国各地,足以表明在重庆发生一切都是“正常”的。
法西斯政体和一般威权专制的主要区别即在于国家对思想和言论的垄断,新闻传播成为国家机器的组成要素。一个威权国家可能会限制新闻自由,但是并不会以“真理”的面孔出现,要求全体国民接受一套按照国家需要制造出来的“真理”和“真相”。法西斯政体的新闻则是专政机器的一个配件,随时为执政集团服务。即便在私人媒体历史悠久的德国和日本,新闻机构在战争前夕也早已丧失了独立功能,成为法西斯统治集团的附庸,并通过一系列扭曲真相的报道,鼓动全民走向战争。无论是左是右,极权政体是生活在自己构造的神话叙事里的。宣传机器制造并不断复述神话,专政机器则镇压任何挑战或瓦解神话的力量;没有二者一体配合,极权体制即失去赖以生存的空气。
极权时代的制度遗产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就是这样一种极权政体,也正是这种政体成就了他的个人魅力型统治。国家权力越集中,就越容易发生个人集权,制度集权是个人集权的垫脚石。
首先,极权政体无一例外地排除实质性的选民政治参与,执政权力不受社会监督。德国纳粹、意大利法西斯都是先用蛊惑人心的政纲获得选票上台,随即废除自由民主体制,实行永久执政。
其次,党政一体化排除了党外竞争,为执政党领袖树立至高无上的党内个人权威提供巨大便利。假如共产党当年可以公开合法活动,蒋介石就很难剪除国民党内的异己力量;一旦把蒋介石赶出大陆,毛泽东就可以肆无忌惮向共产夺权的功臣们开刀,这和历代开国皇帝“狡兔死、走狗烹”是一个道理。
最后,一旦新闻媒体也成了专政宣传工具,“领袖”更是如虎添翼;党媒在树立党国“光辉形象”的同时,也被“领袖”用来宣传自己、打击政敌,压制反对派的挑战和批评。
由此建立的极权政体不会承认任何分权,没有任何人或机构有力量抵制领袖的个人集权;等到集权过程完成,整个党和国家都是操控在他个人手里的玩物。在权力高度合一的体制下,司法也不可能幸免。德意志帝国法院有相当悠久的司法独立传统,但是对于保护犹太人的基本权利却无能为力,甚至成为纳粹迫害的帮凶。薄熙来治下的重庆要办谁的罪,没有做不到的,公检法、媒体乃至民意都会通力配合。极权体制往往是靠领袖“魅力”支撑起来的,并几乎必然走向极端的人治。
毛泽东死后,中国走向“后极权”时代,但是极权时代的制度遗产几乎原封不动保留下来,只是原先统治人民思想的正统意识形态不灵了。如果说积极“洗脑”可能带来反感,但“洗脑”体制并没有实质变化,而由此产生的消极效应是整个民族的历史失忆,尤其是年轻一代对“大跃进”、“文革”等极权体制的灾难没有感同身受,甚至以为毛时代真的是莺歌燕舞、道德纯洁、社会平等、没有贪官污吏的“太平盛世”。薄熙来也正是利用宣传控制造成的民族历史感空白,祭起“文革”式的“唱红”大旗。也许“唱红”本身的危害只是显示中国人是多么容易被组织起来“集体犯傻”,但这种组织机制的危险性是不容忽视的。它向我们展示,“文革”并没有离中国远去,而是具备丰厚的制度与社会土壤。
中国各地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喜欢薄熙来,甚至在他审判之后依旧如此,不仅因为他“高富帅”,归根结底在于他们喜欢以“唱红打黑”为标志的“重庆模式”;这种发自内心的喜欢也许纯粹是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无知,但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重庆模式”仍然深得人心。当然,薄熙来比毛泽东做得高明;“大跃进”、“文革”是纯粹的大破坏,“重庆模式”则“有破有立”,确实为当地的治安和民生做了一点实事,但仅此并不改变“重庆模式”的本质。法西斯政权不是只有专政和谎言,也是相当注重民生的,“纳粹”的原意正是通过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和一般威权体制相比,法西斯政体的优越性正在于它们通常都受到本国人民的强烈拥护,至少上台那一刻是如此。打民生牌只不过让“重庆模式”更具迷惑力,因而也更具危险性。
“重庆模式”与中国未来
尽管左派话语气势汹汹,如今要发生“文革”那样的大规模迫害已不现实。然而,薄熙来大受市民欢迎表明,小规模的“杀富济贫”还是大有市场,“文革”式的红色法西斯极权是可以成功的。薄熙来的成功之处即在于剥夺极少数,取悦大多数,并让后者心怀感激地接受其个人特权登峰造极的极权体制。你只要瞄准极少数富商或贪官,以“反腐”或“打黑”等名义剥夺他们的自由、充公他们的财产;你只要分出一点给劳苦大众,那么,哪怕你得了其中的大头,你仍然会获得绝大多数人的喝彩,老百姓仍然会对你感激涕零,而不太在乎那个极少数的遭遇。反正中国的企业家和官员都是有“原罪”的,计划经济和极权政治就是一个制造“原罪”的体制,剥夺他们天经地义;剥夺者不是罪犯,而是救民于水火的英雄。
如果你告诉他们,依法“打黑”、整顿治安是政府的本职工作,用不着如此感恩戴德,他们会回答你:其他官员也贪,还不做事,还不如这个为人民办点实事的“清官”,有这样的“清官”实在是重庆的“幸运”!一边是普遍的“仇富”、“仇官”,一边是祈求“青天”、“救星”,两种看似矛盾的心态并行不悖地存在于同一个人格中。这就是长期专制为极权统治准备的社会土壤。
当然,如果真相曝光,这一切也是兜不住的。如果薄熙来的奢靡私人生活被揭露,如果他在重庆所作所为的实质被起底,如果他纵容或指使下的公检系统的种种骇人听闻的胡作非为被报道出来;如果重庆人民看到自己为“唱红”付出了多少成本,包括人格的自我愚弄;如果他们看到“黑打”至多只能维持一时的表面平安,而代价是法治体系的彻底崩坏;如果他们开始理解那种杀鸡取卵的“劫富济贫”会造成企业家的“集体逃离”,所谓的“重庆模式”是靠了中央“输血”才维持下来,而代价是让自己长年负债;更重要的是,如果重庆市民知道,一个真正由他们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可以用小得多的成本为他们做更多的事情,还没有破坏法治、践踏人权的后遗症……他们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薄熙来和他的“重庆模式”。但是就在这里,极权式宣传体制显现出不可替代的优越性,而薄熙来不愧是新闻专业出身,把这个行当的技术运用得炉火纯青,让自己的超级演技迷倒了大片观众,以至“世纪审判”一槌定音都未能将他们敲醒。
审判薄熙来,不等于清算“重庆模式”。“文革”结束后,官方还曾有过一段不彻底、不深刻的反思;薄熙来倒台一年,当局却从未对“重庆模式”进行过任何反思乃至讨论,似乎都在心照不宣地“既往不咎”向前看。“文革”造成的巨大灾难有目共睹,但“重庆模式”是在其恶性发作之前就被击溃,加上大部分恶果至今都被捂着盖子,因而许多人看不到它的危害。薄熙来审判对其在重庆的倒行逆施不置一词,而社会似乎也很快遗忘不久前发生的重庆那些事,以至“重庆模式”造成的经济、法治、人权“黑洞”统统成了一笔糊涂账。“唱红”到底花了多少钱?重庆究竟欠了多少债?“打黑”又制造了多少冤案?企业家被剥夺的巨额财产流进了谁的腰包?对于所有这些关系重庆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公众和媒体不仅一概不知,似乎也再没兴趣追问。一个对历史教训如此健忘或选择性失明的民族,只能在“重庆模式”的黑色怪圈中越陷越深。
事实上,就在审判薄熙来期间,“重庆模式”在中国大行其道。红色法西斯的精髓在于党国和宣传体制的高度一体化,在于国家宣扬某种“真理”并用专政机器消灭一切不同思想和言论的能力。极权主义虽已不合当代中国时宜,但是极权体制资源却一直保存完好,随时可被另一个薄熙来激活。
今年五月以来的反宪政逆流即可被视为一种“唱红”,对许志永、郭飞雄等活跃人士的打压则是对公民运动的违法构陷,而近日对秦火火、薛蛮子等网络名人的拘捕算是“打黑”或“黑打”的翻版;此后各地大肆围剿“网络谣言”,河北清河女子只是网上询问“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即被拘留一周,可见专政机器对言论的管制已较“重庆模式”有过之无不及。只是这几件事当局做得均不如薄熙来案漂亮,不仅未能博取多少掌声,而且还把自己放在正义力量的对立面。
陈有西律师说得好,“重庆模式”就是“中国模式”的“加强版”;重庆那些事在全国各地都算不上新鲜,只是薄熙来为了自己的政治仕途让“重庆模式”高调得有点出格。它与其说是薄熙来的遗产,不如说是毛泽东的遗产,只是薄熙来将其复活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要感谢他,因为他向我们展示了红色法西斯中国的真实可能性。
虽然网络极大丰富了中国人的思想和信息来源,解冻了极权主义社会土壤,公民独立思维开始形成并带有一定的免疫力,但是组织化的公民力量仍然十分脆弱,并只能在体制压抑下艰难成长。相反,毛泽东的群众基础却在官方宣传扶持下显得相当丰厚;毛本人仍然被官方视为“救星”,即足以说明问题。“师爷”健在,安能委屈了“徒弟”?薄熙来的倒台及其模式的破灭只是“一个巴掌打出来”的偶然事件。下一个“薄熙来”登场的时候,很可能没有“王立军”陪伴,中国还有这么幸运吗?为了不让大大小小的“文革”式闹剧重演,理智清醒的中国公民能做什么?
(本文作者张千帆是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个人法律博客:http://const123.fyfz.cn/blog/const123/。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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